各院系:
2011年校级科研项目评审会定于2011年6月15日和17日进行,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共分为两大类:高层次人才专项、培育项目。请各院系通知所属部门项目申报人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分组:
组别 |
时间 |
答辩地点 |
备注 |
高层次人才专项一组(人文社科类) |
6月15日
14:30-18:00 |
东校区第一会议室(23项) |
高层次人才专项专家组做合格评审 |
高层次人才专项二组(人文社科类) |
6月15日
14:30-18:00 |
东校区第二会议室(23项) |
高层次人才专项专家组做合格评审 |
高层次人才专项三组(自然科学类) |
6月15日
14:30-18:00 |
西校区会议室
(25项) |
高层次人才专项专家组做合格评审 |
培育项目
(人文、自然) |
6月17日
14:30-18:00 |
东校区第二会议室
(8项) |
培育项目主持人答辩 |
二、答辩注意事项:
1、参与答辩项目负责人(培育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课件的形式向评审专家组介绍申报课题内容,若采用课件形式汇报,其课件文件名统一用项目负责人姓名,并要求课件在office2003环境下运行,项目负责人务必在6月15日前将课件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每个项目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项目申请人陈述项目内容时间为5分钟,超时自动终止汇报;专家质疑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半小时到场,按答辩顺序等候答辩,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项目负责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答辩,可委托项目第二主持人答辩,但须持有项目负责人委托书方可答辩,否则不予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