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申请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4.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填写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于后期发布)、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3.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待依托单位确认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三、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
2018年度的项目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与2017年基本一致。
1.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80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4年。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至未满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至未满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另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也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需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导师不能同时作为推荐人。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流动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五、申请书撰写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申请书实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件的版本号必须一致。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可以提前盖章。
2.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否则后果自负。如果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如其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项目中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① 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② 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4.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六、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3.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4.为严格把握,以免形式审查不合格,请老师们注意,负责、参加、在研的项目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2月/年,略微超出可以,此项由老师自己把握。
七、截止日期与申报工作安排
1.截止日期
我校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0日。请申请者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最终定稿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于截止日前交科研处,并确保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版本号一致。
2.申报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层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申请书的修改和完善。
科研处联系人:黎欢吉,咨询电话:3261932
科研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