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以下简称“示范工作站”)建设及硕士点培育学科建设工作,根据《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10号)及《安康学院硕士点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15〕71号),学校拟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和硕士点培育学科进行检查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及依托单位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安康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农生院牵头,政社院、经管院协助);
2.陕西师范大学-安康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文传院负责);
3.陕西科技大学-安康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农生院负责);
4.硕士点培育学科:
农业硕士(农生院:园艺、养殖;政社院:农村与区域发展);
教育硕士(文传院:语文学科教学;数统院:数学学科教学);
工程硕士(农生院:食品工程;化工院:制药工程;电信院:计算机技术)。
二、检查考核程序
1.各示范工作站认真总结建站以来各项工作,填写《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绩效考核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各硕士点培育学科对照《2018年度硕士点培育学科目标任务清单》(附件2)梳理本年度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并根据考核指标准备支撑材料。
2.科研处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考核评议。每个示范工作站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硕士点培育学科不超过8分钟,专家根据汇报情况,结合查阅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打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3.学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和硕士点培育学科予以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示范工作站,应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建设,以确保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硕士点培育学科,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硕士点培育学科建设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示范工作站及硕士点培育学科请于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前将检查考核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学科与研究生办。考核材料包括:
1.各示范工作站提交《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绩效考核表》一式7份,相关支撑材料(详见绩效考核表“填写说明”第六条)一式1份。
2.对照《2018年度硕士点培育学科目标任务清单》,各硕士点培育学科提交2018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式7份,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
提交考核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3261072
科研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