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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项目简介
2015-09-14 08:55  

(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

973计划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国家目标的基础研究任务,围绕农业、制造工程科学、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综合交叉和重要科学前沿等领域,组织实施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力争在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方面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

 

资助目的

解决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公共安全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

申报条件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眼解决国家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重要科学前沿项目应针对重大科学前沿问题,体现学科交叉和综合、发挥中国特色和优势、有可能在国际占有一席之地。

3.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4.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5.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在内地设立(或与内地单位联合设立)的科研机构可根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请。申报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直接向科技部申报项目。

6.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每个项目只能推荐一位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5)在申报项目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7.项目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包括2010年结题的)不能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包括2010年结题的)不得超过两项。

8.在研973计划(含前期研究专项)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课题)的申报。

 

申报条件

9.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须正式受聘于大陆境内单位(含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在大陆境内设立的科研机构),且在内地受聘单位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境外单位和内地单位均应提供有效证明)。

10.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申报项目的人员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11.以下人员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1)973计划专家顾问组成员、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

(2)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4)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达满负荷的人员;

(5)中途退出目前尚在研的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人员;

(6)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研究期限

5

申报时间

以通知为准

申报额度

根据申报项目实际需要作出经费概算。项目资助分为三类,A类为3000万元以上,B类为1500—3000万元,C类为1000-1500万元。下设课题一般不超过6个,承担单位不超过12个,研究骨干一般不超过30人。

申报网址

http://program.most.gov.cn

(2)国家支撑计划

“支撑计划”任务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形成重大战略产品、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以及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等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影响度高,需要在国家层面协调推动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项目。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着眼于公益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问题,具有较强应用前景的项目;支持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支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性重大工程建设,解决区域性和地方的重大共性技术问题的项目。

资助目的

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支撑作用,加强集成创新,突出公益技术研究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申报条件

以企业或者研究机构牵头,产学研结合。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行业性大型企业集团、支柱产业的行业协会等单位,根据支撑计划定位和支持重点,汇总提出科技需求及项目建议,通过科技部组织立项评审后,正式发文通知具体课题申报条件。

研究期限

3-5

申报时间

以通知为准

申报额度

一般设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项目由若干课题构成。项目额度千万级以上,单课题百万级以上。

查询网址

http://program.most.gov.cn

注意事项

支撑计划重在前期项目建议,通过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行业性大型企业集团、支柱产业的行业协会等项目组织单位沟通,争取项目建议列入“十二五”计划实施,部分课题可以经过前期专家论证后,获得项目组织单位定向委托批准承担。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863计划的管理机构包括:863计划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办)、领域办公室(简称领域办)和科技部所属的相关中心(包括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和国家遥感中心,以下简称相关中心)。

联办是科技部负责863计划的综合协调机构;领域办是863计划各领域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机构;相关中心是在领域办的指导下,承担863计划相关领域的过程管理和基础性工作。

863计划选择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和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高技术领域作为发展重点,安排若干主题项目和重大项目。

主题项目以抢占高技术发展的前沿制高点为导向,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性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为目标。重大项目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为导向,以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

项目下设课题,课题为计划任务实施的基本单元。

项目相关申请信息如下:

资助目的

抢占高技术发展的前沿制高点,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性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以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

申报条件

863计划课题任务实行法人责任制。课题由法人申请,并指定一名自然人任课题申请负责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照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研究期限

2-5

申报时间

以通知为准

申报额度

千万及以上

申报网址

http://program.most.gov.cn

注意事项

十二五专题可能有变化,以国家有关通知为准

(4)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部署的、引领未来发展、对科学和技术发展有很强带动作用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目前我国已组织实施了蛋白质研究、量子调控研究、纳米科学技术研究、发育与生殖研究4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资助目的

引领未来发展、带动科学和技术发展

申报条件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眼解决国家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重要科学前沿项目应针对重大科学前沿问题,体现学科交叉和综合、发挥中国特色和优势、有可能在国际占有一席之地。

3.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4.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5.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在内地设立(或与内地单位联合设立)的科研机构可根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请。申报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直接向科技部申报项目。

6.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每个项目只能推荐一位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5)在申报项目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7.项目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包括2010年结题的)不能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包括2010年结题的)不得超过两项。

8.在研973计划(含前期研究专项)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课题)的申报。

9.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须正式受聘于大陆境内单位(含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在大陆境内设立的科研机构),且在内地受聘单位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境外单位和内地单位均应提供有效证明)。

10.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申报项目的人员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11.以下人员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1)973计划专家顾问组成员、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

(2)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4)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达满负荷的人员;

(5)中途退出目前尚在研的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人员;

(6)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研究期限

5

申报时间

以通知为准

申报额度

根据申报项目实际需要作出经费概算。项目资助分为三类,A类为3000万元以上,B类为1500—3000万元,C类为1000-1500万元。下设课题一般不超过4个,承担单位不超过6个,研究骨干一般不超过20人。

申报网址

http://program.most.gov.cn

(5)政策引导类计划

引导计划主要有星火计划、火 炬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等。

政策引导类计划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措施,重点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面向农业农村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等的引导和支持。

A.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是我国科技工作和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落实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解决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瓶颈难题,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客观需求;是扩大我国国际战略资源、能源、技术利用和分享权益,实现新时期国家发展目标的有效手段;是落实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推进双边、多边政治、经济、技术谈判和磋商,实现国家外交战略的重要保障。

 

资助目的

通过整合、统筹,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对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国家科技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服务,为国家的总体外交目标服务。

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个国际合作项目,有在研(还未验收)国际合作项目的,不得提出新的国际合作项目申请。

(2)项目合作外方应为我国境外设立/注册的国外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包含港、澳、台(但可作为中方联合申报单位)。

研究期限

3—5年

申报时间

以通知为准。

申报额度

百万级以上

申报网址

密级为公开级别项目,http://program.most.gov.cn;密级为内部及内部以上级别项目,http://www.istcp.org.cn

注意事项

申请专项经费超过500万元的项目(不含5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编制项目概算。

科技部通过归口管理单位(教育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对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

B.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是一项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围绕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问题组织决策支持研究,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的计划项目。

 

资助目的

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的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负责人限1 名(合作项目除外),相同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

研究期限

1-2

申报时间

以通知为准

申报额度

面上项目10万元以内;重大项目不超过50万元;出版项目不超过2万元。

申报网址

http://program.most.gov.cn

注意事项

科技部通过归口管理单位(教育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对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

C.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是指对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系统的考察、采集、鉴定,并进行评价和综合分析,以探求基本规律,推动这些科学资料的流动与使用的研究专项计划。专项目前重点支持科学考察与调查、志书编研与立典、标准物质与规范等工作,主要是采用统一规范的方法或标准,开展系统的数据采集和科技资料编研等基础性工作,为相关科学领域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服务。专项支持的工作不以发表论文、获取专利为主要目标,主要目的是产出权威的、系统的科学数据、重要标准、科学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公益成果。

 

资助目的

开展系统的数据采集和科技资料编研等基础性工作,为相关科学领域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服务,产出权威的、系统的科学数据、重要标准、科学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公益成果。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2.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不能作为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3.项目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研究期限

3年至5年

申报时间

通知为准。

申报额度

重点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或5年,每项每年经费不超过500万元;一般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每项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网址

http://program.most.gov.cn

D.星火计划

星火计划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把先进适用的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火 炬计划

火 炬计划是一项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营造创新环境和促进产业化发展为主线,以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创新集群为重点的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宗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发挥我国科技力量的优势和潜力,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

F.技术创新引导工程

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通过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引导和支持若干重点领域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优先支持企业承担国家主体科技计划、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引导工程,优化资源配置,集成各方优势,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增强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G.重点新产品(面向企业)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引导计划。“十五”期间,它以加强引导、鼓励创新、扶持重点、营造环境为指导思想,通过政策性引导和扶持,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速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带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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