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接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陕教科规办〔2009〕14号文件”通知,我院获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项目7项。具体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经费情况详见附件。为搞好项目开题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和合同制管理。项目主持人接本通知后,于12月10日前将项目合同书一式五份(要求正反两面A4纸打印)、资金使用计划表1份报送科技处。
二、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按照签订的课题目标责任书履行其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陕西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并按本课题的实施方案积极高效的开展各项研究工作,同时接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技处的监督和检查。
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有重要变更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项目主持人要及早报告科技处,由科技处协调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的科研成果。
附件:安康学院获准2009年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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