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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安康学院第一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通知
2009-11-23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院十一五”远景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加强学术梯队建设,提高科研学术水平,根据《安康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办法》(院发[200963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遴选我院第一批学科、学术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方针

坚持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层次、高质量、重业绩的方针。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1.遴选范围:省级重点(扶持)学科,院级重点(扶持)学科。

2.遴选条件:依据《安康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办法》规定条件。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1.根据院发[200963号文件的要求和程序,符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条件的在岗人员向学科所在院系提交《安康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申请表》(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申请表中的成果统计时间为20051120091231

2.各院系严格按照院发[20096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遴选程序,按照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遴选,选拔、推荐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3.各院系于20091130前推荐材料,按时上报《安康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申请表》(一式七份和电子版)上报科技处,并提供成果支撑的原件和复印件(无原始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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