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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2009-12-03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为配合学校本月中旬将要进行的岗位设置及年底津贴发放,学校决定从今天起,用一周时间对20091月―11月科技成果(不含教研成果)进行统计,为了准确、按时完成统计任务,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审核上报方式

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审核上报。行政兼职人员从本人专业所在院系申报。

二、时间安排

122128:个人填写申报表(登记表)并计算分值,院系审核公示。

1291213:上报科技处,进行复审。各院系上报科技处时间为:

时 间

上午

下午

审核人

129

数学系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储玖琳 马媛媛

1210

农学与生命科学院

蚕桑重点实验室、

继续教育学院

朱文东 江 微

1211

化工系

中文系

储玖琳 马媛媛

1212

政史系

经济管理系

朱文东 江 微

1213

外语系、体育系

教科系、艺术系

朱文东 江 微

三、上报科技处材料要求:

申报表(登记表)、成果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论文包括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著作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单位及作者标注页)经所在院系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

09年新批准科研立项,按申报表要求填写项目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及参与人,不提供立项文件复印件。

四、院系分管科研主任为科技成果统计第一责任人,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对于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者给予通报批评。

五、其他:0912月份未登记成果,年底另行补充。

科技处

00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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