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接陕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陕人才办[2011]15号),现将推荐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专家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
(2)具有相当于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国际、国内相关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地位和影响。掌握相关科学技术发展最新趋势的专家学者;
(3)具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履职经历,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并被业内认可的经营管理专家。
(4)符合我省培养遴选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领域、专业需求;
(5)能积极参加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的相关评审工作。
二、推荐专家人选专业领域
——现代能源化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
——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现代农业、果业、畜牧业、有色冶金、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筑业;
——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商贸、公共服务、项目策划、经营管理;
——高等教育、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医疗卫生等。
三、材料要求
各院系,各部门推荐的专家均需填写《陕西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5日下午5:00前将《陕西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16K,正反面打印,三份均需贴照片)和电子版(含电子照片)报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