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近日下发的《安康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13〕204号)相关规定,为加强科研经费结构性支出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寒假期间对所有在研科研项目换发新的经费本。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经费本交所在院系,各院系于2014年1月3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与财务处共同审核换发。新的科研经费本将于下学期开学正式启用,届时原有科研经费本停止使用。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06001643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办公电话:3261072 3261932 3261801 邮 箱:aku_kyc@a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