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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到期项目督促集中办理结题的通知
2014-06-06 10:00  

各院系、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科学研究水平,进一步落实追踪问效制度,及时了解科研进展,促进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学校定于20146930日对全校所有在研项目(含高层次人才专项)进行年度检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检查范围:各级、各类在研项目(2014年新立项目除外)。

2、检查内容:所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安康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1)一式三份。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1)项目进展及阶段性研究成果;(2)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案;(3)经费使用情况;(4)今后工作的安排及设想。

3、检查方式:

1)院系自查:校级项目、省市厅级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下项目及横向项目,由各院系自查(项目清单见附件2),各院系在项目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于630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及审核盖章的《安康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三份)报科技处。

2)现场集中检查:国家基金项目、省市厅级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项目、蚕桑重点实验室专项项目、校级重点学科核心项目及其它专项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分组检查,采用会议汇报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质疑3分钟。应用性技术研究项目可以采用现场检查、现场汇报,但需提前与科技处沟通联系。(现场集中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3,具体检查分组及时间安排待定。)

二、到期项目集中结题工作安排

1、项目合同到期并已申请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科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结题材料,务必在2014630以前办理结题手续。对于确实无法完成的校级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撤销立项申请,院系领导签字后报科技处。对于既不结题,又不办理撤销立项手续的项目,学校将依据《安康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撤销立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2、项目合同到期不满一年,暂时不能结题的科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14630前到科技处办理办理项目延期手续(提交安康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并附项目整改计划)。逾期不办者,暂停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3、对于即将到期的科研项目,请按合同要求积极准备结题,确保按期结题。

科研项目能否按期结题是评价院系、个人科研工作的重要指标,各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务必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按期结题。

附件:

1、安康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各院系在研项目清单

3、现场集中检查项目清单

4、各院系、部门到期科研项目清单

以上附件请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类院内资料下载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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