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及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科研工作年度安排,学校定于11月下旬对全校科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各级、各类在研项目(2014年新立项目除外)。
2、虽已结题,但剩余经费仍在使用的项目。
二、检查方式: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所在院系/部门自查,10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统一安排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一年来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院系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项目清单,通过查漏补缺,进一步核准各院系项目的基本情况。
2、所有项目主持人须认真填写《安康学院2014年度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一式三份,交系部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2月1日前统一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3、项目合同到期并已申请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科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结题材料,尽快办理结题手续。对于确实无法完成的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终止申请,院系领导签字后报科研处,依据学校及项目下达单位有关规定终止项目,上交经费卡,剩余经费上缴学校。
4、根据省上有关文件及《安康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2008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项目予以全部终止,上交经费卡,剩余经费上缴学校。
5、科研项目能否按期结题是评价院系、个人科研工作的重要指标,各院系、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务必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按期结题,学校将项目结题率纳入年度科技工作考核,对于结题率低的院系,年度科技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于不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