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4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简称“人文英才计划”)。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5〕2号)(附件1),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恪守师德,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2.在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战略性、前瞻性构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工作;
5.截至2015年5月1日,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各院系按照《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要求,组织满足条件的相关教师积极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请书(附件2),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院系可根据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择优遴选相关教师上报;
2.各院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3)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提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