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2015年校级科技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支持方向
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为中心,优先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富硒食品、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安康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陕南生态建设及地方文化繁荣发展等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校地合作科研专项
校地合作科研专项特指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平台项目、培训项目等除外)。
校地合作科研专项申报人在申请前须与合作单位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签订资助意向书(附件1)。合作单位须承诺,以不低于学校资助额度的1:3予以支持,于15个工作日内将合作研发经费拨入学校账户,否则撤销立项。
校地合作科研专项学校资助额度一般为2—5万元。
2、学科交叉融合项目
学科交叉融合项目旨在鼓励、引导、组织我校各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提出科学问题,凝练新的学科方向,形成自身特色。主要支持具有明确研究目标,能产生较大的交叉性成果,可望争取到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
学科交叉融合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团队成员应具有不同学科背景及相应的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能力。
学科交叉融合项目的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
3、培育项目
主要支持有发展潜力,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联系密切,经过培育能够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的前期研究。
校级培育项目的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
4、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申报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人员名单、最高资助额度以学校人事处提供的清单为准。(附件2)
根据《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09]176号)的规定,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只能一次启动,不能分次启动。申报有效期为两年,即自人事处下达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未在期限内立项的,其经费自动纳入到学院科研发展基金,不再享受该经费的资助。
三、申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参加者最多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3、课题组须吸收一定数量的高年级本科生参加;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缺乏科技创新,低水平重复研究、验证性试验。
﹙2﹚基础研究要有原创性和开拓性,以原有的博、硕士论文为蓝本的重复性研究不予支持。
﹙3﹚承担各级各类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能申报校级培育项目(含2015年已批准立项项目)。
﹙4﹚不能形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少于2人(含2人)。
﹙5﹚项目主持人退休前不能完成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者请于2015年5 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所在院系,所在院系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2015年度安康学院校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统一于5月15日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不受理个人和逾期申报材料。
2、材料要求
(1)校地合作科研专项:申请书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及合作意向书三份。
(2)学科交叉融合项目、培育项目及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3、校地合作科研专项、学科交叉融合项目采用会议答辩方式评审;校级培育项目、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合格评审。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请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326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