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项目负责人:
接省教育厅通知,教育厅于九月集中办理项目结题,需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5年9月21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三份)报科研处成果科。
具体流程:
一、根据分配给个人的账号密码,登录教育厅结题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
二、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
1、结题报告(从系统填好导出,一式三份,本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2、项目合同责任书(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3、研究报告/新技术、新工艺等(一式三份)。
4、研究成果(三份复印件,带项目编号)。
注:本次所有纸质版材料个人都不装订,经科研处成果科审核后统一用不锈钢钉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