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文件
校发〔2016〕38号
关于启动“女娲故里—心之所往连环画
绘图”项目及经费的通知
艺术学院、各相关部门:
按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及我校与平利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签订的科研项目合作协议,艺术学院杜敏申报的《女娲故里—心之所往连环画绘图》获平利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项目立项资助,获准经费5万元。请接本通知后,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康学院科研项目合同书(责任书)》,经院系审核后于3月16日前将合同书一式三份(正反两面A4纸打印)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办理项目启动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和合同制管理,项目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要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责任书认真做好经费支出预算,自觉遵守科研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经费开支。院系要指导项目主持人做好经费预算工作。
项目一经启动,课题负责人务必按照课题研究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研究承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有重要变更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项目主持人要及早报告所在院系、科研处,以便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的科研成果。
安 康 学 院
2016年3月10日
抄送:向纪明副校长。
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