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接省教育厅通知,教育厅于2016年4月集中办理项目结题。请需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三份)报科研处成果科。
教育厅项目结题程序和要求:
一、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教育厅结题系统,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后由科研处审核。
二、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
1、结题报告(在系统中填报完成后导出,本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印章,一式三份)。
2、项目合同责任书(要求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3、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4、研究成果(带项目编号、复印件三份)。
注:1.本次所有纸质版材料个人都不装订,经科研处成果科审核后统一用不锈钢钉装订。
联系人:陈 强 联系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