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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7-01-03 10:45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接教育部司局函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79号),教育部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类别、资助额度、申报条件及申报指南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index.html)进行查询、下载。

二、申报办法: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报人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程序、流程、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1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171532。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2.科研处于3233进行在线审核。

3.二级学院于34之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二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黎欢吉 0915-3261932  QQ270031476

 

                                                      科研处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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