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学校职改办统一安排,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科研处复核等程序,现就2023年职称评审非主体系列参评人员科研成果积分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持书面材料到科研处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媛媛 3261932
云 洁 3261072
科研处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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