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参评教师:
根据中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学研究成果定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定性评价人员
经个人申报与学校审核通过后,参加2024年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教师皆要参加科学研究成果定性评价答辩工作。
二、定性评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4日下午15:00(星期二)。
地点:江南校区二号教学楼2209会议室。
三、参加定性评价人员需提交材料
(一)个人情况自述:教师提交个人科学研究情况自述(不超过800字)。
(二)定性评价支撑材料
教师科学研究成果支撑材料:教师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科学研究成果总数不超过5件。其中论文1套原件和7份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知网收录截图及论文相似度检测报告。著作、教材需提供原件与国家版本数据中心的查询截图(https://pdc.capub.cn/index.html)。科研成果获奖及专利证书等需原件。教师科学研究成果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序:
(1)职称申报学术成果资料清单目录。
(2)论文材料(论文需要提供1套原件和7份复印件)。内容包括:①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在期刊目录处标出论文标题。②论文检索页。检索页面要出现网页名,插放在杂志内被检索论文的标题页。③论文相似度检测报告。论文代表作需要运用“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系统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申报者本人根据检测结果填写《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并提供所有检测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报送时请以本人姓名+文章题目命名),表中填写的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发表日期要准确无误。论文相关材料将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3)著作材料。需要提供著作原件字数证明(须一次性说明全部参编人员撰写的字数)与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截图。
(4)其他业绩成果。包含:获得各类专业奖项、专利、科技成果、新产品证书等成果;制定及修订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成果(推行代表作制度,具体参照相应系列评审条件)。
3.支撑材料装袋与审核要求
取得现职称以来所有业绩成果(如论文、著作、项目、成果、奖励及其他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皆须提供材料原件或二级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四、定性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定性评价工作,务必将相关定性评价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定性评价答辩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定性评价答辩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现场公布的方式。
3.定性评价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严格控制“自述+问答”时间,时间一到要马上停止自述与回答。
4.参加定性评价教师陈述要点与时间
教师按照《安康学院职称评审科学研究成果定性评价操作规程》要求,简要介绍本人主要工作业绩,包括取得的重大项目社会应用及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取得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及其主要观点,取得的科研获奖与转化以及承担的学校科研平台、团队工作等,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然后专家结合相关材料质疑、提问,教师回答专家问题。
5.专家通过听取科学研究成果汇报并结合教师回答问题情况,对教师的科学研究成果的定性评价分别独立给出分数。评委打分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计分,由评审组组长宣布定性评价结果并由教师现场签字确认。
联系人:邹裟 联系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