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科研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学习活动。
李景林传达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领学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等系列文件。
同时,会议对我校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方案进行解读,对科研处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教师签署了《安康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会议指出,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科研处所辖蚕桑实验室、科创驿站是科研人员较多的机构,要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通过教师行为规范、岗位说明书等规章制度,对教师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及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或约定。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不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